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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给本科生授课教师安排的原则

医学院关于给本科生授课教师安排的原则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和黄河科技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院[2007]97号)的精神,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本科教学中的骨干作用,建立教授、副教授参与学院本科精品化教育的长效机制,同时结合我院专业实际和我校推进品牌建设工程的总要求,特提出医学院本科生授课教师安排的原则。

一、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给本科生授课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也是首要原则。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安排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

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安排本科生授课教师时,要遵从“教授——副教授——讲师(不低于1年授课经验)——研究生(未取得讲师技术职务)”的职称级别依次择优安排,高职称优先、高学历优先。即在能够给本科生授课的备选教师中,安排教学时遵照上述层级顺序安排。同时要考虑教学经历,同样是讲师,一年的讲师和多年教学经历的讲师间应区别对待,原则上考虑高年资的讲师。

三、择优择重的原则

在给本科生安排授课教师时,在上述两个原则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教师的授课效果和课程的重要程度,即学生评价和督导评价好的教师优先安排,专业核心课程重点安排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等优秀教师。

四、“双师素质”教师优先的原则

在安排本科生授课教师时,对于理论讲的好同时指导实验(实践)教学也好的教师应优先安排,使教师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之间紧密联系起来,避免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脱节。“双师素质”教师在教学时理应开拓创新,能把学科发展前沿或动态,以及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及时运用的教学活动之中。

五、分工合作各有侧重的原则

根据教学需要,个别课程可能会分段教学,所参与的教师有多名或不同职称层级,在安排时应遵从“分工合作各有侧重”的原则。即该课程以某一位高职称教师为主,其他教师分别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但高级职称教师的教学任务应当不低于本课程总学时的1/2,其他第一级职称教师的授课学时应控制在1/2以内,且高级职称教师要对低一级职称教师授课内容及效果进行把关,确保该课程的总体授课质量及效果。

六、宁缺毋滥的原则

给本科生授课的教师必须考虑优秀教师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对于部分课程如果专职教师不能胜任或有某些不足的(如学生意见较大或师德师风欠佳或被督导室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等),原则上聘请外校优秀教师授课。不得为凑学时、图省事安排给学院教学经验不足或授课效果欠佳的教师。

上述六条原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领导小组。

 

2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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