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教研室活动管理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研活动是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交流教学方法,研究教学改革,活跃教学气氛,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形式。为推动学院各层面的教研活动,并促进其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活动要求
(一)主题要求
1.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2.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教学水平、青年教师培养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3.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开展相互听课评课、教学检查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4.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授课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二)组织要求
1.教研活动组织以教研室为主,并鼓励跨教研室、跨系部进行。可以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2. 教研活动须严格按照《教研活动计划表》开展,时间安排在每周三下午(考试、节假日除外),确有特殊情况变更须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3.教研活动要精心组织,主题明确,过程规范,每次活动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兼职教师要参加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三)管理要求
1.报送教研活动计划。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各教研室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重点,结合本教研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填写《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1),系部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每周进行教研活动公布。
2.做好教研活动记录。每次教研活动安排专人如实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2),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教研活动记录要在教研活动结束二周内交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存档,每学期末装订成册,教务处组织抽查。
3.做好教研活动总结。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各教研室做好教研活动总结,主要包括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效果、本学期教学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重要结论等。教研活动总结交所在系部存档。
二、教研活动内容
1.政策文件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学院各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转变教育观念,牢固树立“德育优先、能力为本”的教学思想。
2.专业建设工作:进行专业群和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研讨专业及人才需求调研方案、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构建等。
3.课程建设与研究工作: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研究编写课程标准(大纲)、研究选用各门课程教材、教学参考书,组织力量编写讲义、教材、实训教程等教学参考书;研究专业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虚拟资源、动画)的开发、应用及使用问题等。
4.实训基地建设:研究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耗材申报与管理等。
5.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团队建设规划,传、帮、带活动,青年教师成长等,组织课程试讲活动、说课活动,组织各类专项培训活动等。
6.教学检查: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授课计划执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情况,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评等。
7.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努力推动“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开展。研究课堂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讨,努力促进有效教学等。
8.其他专项研究活动,如创新创业研讨、听专题报告和讲座、组织公开课、技能竞赛团队组建、校企合作等。
三、教研活动督导与考核
1.督导
各系部、教务处、督导处对教研活动加强督导,关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各系部主任、副主任或助理参与本系部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同时填写《教研活动督导记录》(附件3),学期末装订成册,存各系部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教务处、督导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教研活动计划表》,抽查各专业及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对每个专业及教研室抽查不少于1次,填写《教研活动督导记录》,每次督察结束后及时反馈给系部并将《教研活动督导记录》交教务处备案。
院领导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
2.考核
各系部应加强教研活动组织、检查和考核,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专业及教研室、教师教学业绩和年度考核。
学院将各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院系二级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院系二级管理考核。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