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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课堂教学、教案管理规定

医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课堂教学是高等院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学院办公室、系、教研室应在开课前作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聘请教师、组织学生,开课计划、教材,合理编排课堂、编制课表等,认真检查落实教室的音响、灯光、黑板、讲台、桌椅等基本配置。

第二条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完成基本的备课任务和教案书写,新开课教师需进行预试讲经审核通过方可批准授课。开课第一周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教学计划》、《平时成绩考核方案》的制定,由教研室负责人签字,交教务办存档。

第三条    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内容和进度授课。任课教师对已下达的教学任务和排定的课程表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学时。

第四条    认真备课是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任课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进度安排,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撰写教案和讲稿。

第五条    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室要定期组织任课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

第六条    教师上课时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语言清晰、板书工整。体育课教师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第七条    教师的第一堂课,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并扼要介绍本课程授课计划(包括主要教学内容、参考书目、测验、试验、考试安排及成绩构成等)。开课前三周内将本课程《平时成绩考核方案》给予学生公布。

第八条    任课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不得在上课中间离开课堂;不得擅自调课。对于教师迟到上课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的,为一般教学事故;对于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的,为严重教学事故;对于一学期内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累计达到5次者,将予以解聘。对于旷课的,作为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第九条    每一次上课前10分钟,教师可利用《平时成绩记录表》或者借助翻转校园APP了解学生出勤情况、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并让班干部落实应到、实到人数,旷课以及各种请假人数、名单及原因。

第十条    遇到缺课人数达到1/3及其以上时,任课教师应当暂停上课,立即向院教学办公室负责人反映情况。经调查落实后,若属班级管理的原因,对有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经济处罚;若属教师授课的原因,分清问题的性质(或师德问题,或业务不合格、或教学方法不得当等),学院安排相关人员及时与教师沟通,指出存在的问题,给予适当的帮助,请其改进教学工作。对于指导帮助后,仍达不到教学要求的,按照程序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变更教室的,一般应在上课前三天向院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课。学院同时应将调课情况向教务处备案。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变更教室的,作为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因事(病)假需调停课的,凭有关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到教务办办理调停课手续,涉及实验课程的办理完调停课手续后应在实验中心备案,并由教师通知到相关的实验管理员和学生。

第十二条        教师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教师上课时应当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若有违犯者,提出批评教育。上课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去作其它事情;也不能在课堂上作私事,而让学生自习。若有违反者,提出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于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在课堂上穿拖鞋或背心、睡觉、吃零食、使用通信工具、听随身听、交头接耳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给予严肃地批评教育,令其改正。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课后要向相关部、系()和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四条        课堂教学既要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又要注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活跃课堂学习气氛,切忌照本宣科和无分析、无批判的罗列堆砌、平铺直叙。

第十五条        鼓励和提倡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讲授效果。对于安排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但要避免照“屏”宣科。在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时,原则上教师不得以坐姿方式授课。

第十六条        教师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恰当分配课堂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

第十七条        教师应采用普通话授课,用规范化文字组织教学。

第十八条        所有教师都应认真落实《黄河科技学院干部与教师听课制度》。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按规定向有关方面报送。学院建立联合检查组进行日常教学秩序的巡视、检查和督导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出勤率、教师到课情况、课堂纪律以及教学效果等情况,及时了解教学动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九条        教学督导组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有权调阅任课教师的讲稿或教案。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组、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它教学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        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学区内喧哗,不得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做其它任何有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情。

第二十一条              各部、系()以及教务办、行政办等职能部门要加大课堂教学管理与检查力度,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学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课堂听课,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

第二十二条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利用实验教学资源,依据课程性质和主干课程要求,特对实验课教学秩序、实验项目、实验分组人数、带教老师要求明确规定如下:

实验课教学秩序管理  严格遵照教学作息时间表进行,让师生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早上、中午(12:0014:20)、周四第56节(14:3016:20),晚上21:30以后禁止安排实验课。个别课程实验任务重的可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周末上课的教师由教师提出调休申请(不算请假),报学院批准备案。对不遵照该本规定而进行的课程,除不计算学时外,另按教学事故处理。

   ⑵实验项目管理  拟开出的实验项目必须经审核(教研室确定项目并初审、学院终审)后方可开出,对于一些内容相当简单的项目教研室应主动予以整合(合并或删除),对个别实验项目学时安排不合理的应尽快合理调整。

   ⑶实验分组  每实验小组原则上安排30人,个别因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或场地问题的实验,以实验室所能够承担的最大容量进行安排,须经领导批准备案。

   ⑷实验带教老师  原则上每实验小组1人带教,个别动物实验确需2人带教的应提前报经学院领导(但实验组的人数应安排在32-48人),特殊情况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⑸电教课、参观性或演示性的实验项目,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不再分小组,工作量只按该实验项目学时计算一次。

   第二十三条  医学院教师在保证本院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担任校内院外(国际学院、体育学院、附属中专等)部分课程,教学任务由学院下达给教研室后,由教研室通盘安排(让老师既能完成教学任务,又不超规定高限),不允许教师私自接课。否则不予计算学时、并进行纪律处分。

任务量安排要求:行政人员(零任务量人员)学期学时不得超过64学时,专职教师在本院承担任务量达到最高限后(含体育学院、附属中专、国际学院),确因教学需要承担国际学院课程,教学任务量最多不能超过32学时。在学院担任有管理职位的人员(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承担院外课程须经学院办公会讨论确定。

    第二十四条  各系每周上报系教学信息和典型事例,教务办公室收集、汇总信息,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学院定期进行通报,扬先激后,不断改进教学组织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

 

 

 

 

 

 

医学院教案书写、检查、管理规定

教案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进度的要求,在教学活动之前,为顺利、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而编写的教学实施方案,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必备教学文件。它反映了教师的自身素质、教学水平、教学思路和教学经验,反映了教师钻研大纲、熟悉教材、充实知识的程度,反映了教师了解学生、准确把握教学方法的程度。

为切实保证授课质量,促进和鼓励教师认真备课上课,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医学院教师在书写、检查、管理教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以下几点规定:

一、理解教案和讲稿的基本内涵

1.教案

教案是指教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为每一个知识点(群)编制的教学方案,它是教师教学经验的结晶,是教学组织能力、自身素质、教学水平和教学思想的体现。为此,教师应该认真分析教学内容,制定出适合不同学生的教学方案,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因此,教案绝不是教材的拷贝,也不仅是教师讲授要点的简单罗列,更不是“电子教案”所能替代的,那些仅能算作是讲稿。

2.讲稿

讲稿是丰富和内化教案中的具体要求并实现设想的实质内容和书面台词,是根据教学内容对教案的具体化。讲稿作为教师按大纲和指定教材备课的成果,是教师授课的详细内容,应反映教师阅读大量参考文献资料、科学梳理教学提纲的情况,应体现不断更新和充实内容、适应科技进步和实际教学对象变化的需要。讲稿不要求统一格式,但必须与教案相符。

3.讲稿与教案不同之处在于:讲稿承载的是知识信息,教案承载的是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信息;讲稿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知识逻辑支配,教案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管理逻辑支配;在内容上,讲稿涉及的是知识性项目,教案涉及的是组织性项目;在形式上,讲稿篇幅较长,教案篇幅较短。

二、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案的编写一般以一次课堂教学(24学时)为基本设计单元。

2.针对不同的专业及不同层次的学生,教案要有所区别。如:同一授课内容,如专业不同,则授课内容的侧重点就不一样,要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及重点;同一授课内容而授课层次不同,如本科、专科,讲授内容的深度、广度也要有差别,以确保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3.教案设计的详细与否,因人而异,但要求年青教师的教案、第一次开课教师的教案必须详细编写。

4.实验、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都要求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和教学内容,参照教案参考格式编写教案,以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

5.教案的编写必须与教学进度表对应,在章节表述、学时安排、授课内容等方面与教学进度表一致。

三、教案的基本内容

1.教学目标和要求

要确立既注重知识掌握、智力发展、技能形成,又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的观念,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课堂教学目标,并将目标用可观察、可测定的行为术语进行描述,如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哪些基本知识,培养哪些技能和能力,形成什么样的品质和观念等,以发挥教学目标导向、激励和标准的作用。

教案书写要字迹工整、清晰,文字正确,可以使用缩略语、外语书写(不允许用自编符号、自编简字代替文字)。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加强语言艺术的设计、逻辑编排的构思、板书设计等。

2.一般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课程名称、授课对象(专业、年级及班级)、授课时数及时间分配、授课重点和难点、授课形式、授课方法与课前准备、采用教材与参考文献、思考题、授课教师及职称、开课院系及教研室或实验室等基本内容;为统一标准授课日期、授课年级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知识点、重点与难点

通过对教学大纲、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究分析,确定课程教学或课堂教学知识信息的重点、难点。重点是教学大纲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难点一般是学生难于理解的内容。切实明确本次课的重点难点,达到有的放矢。

4.教学媒体使用

根据授课内容,选择灵活多样的教学媒体。整合网络、实物、标本、彩图、模型、动画、录像、音频资料、CAI、微课程等多媒体进行教学。

5.教学方法

在组织教案的过程中除了要注意知识的全面外,还要注重思想性、科学性、逻辑性和艺术性,并体现教书育人的原则。可采用多种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自学辅导法、练习法(习题或操作课)、案例法、读书指导法等等。既可以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也可以是几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6.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过程设计是教案的主体部分,要根据教学目的,既设计出教学活动的逻辑程序,又划分出若干环节或步骤,如复习旧课、导入新课、重点和难点内容的讲解、拓展连接、提问、课堂讨论、作业布置及对本节课的归纳总结等,并考虑它们的时间分配、具体方法和辅助手段(教具及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相互间的衔接、过渡,以及板书的协调等,充分反应教师教学设计思想,体现教师的教学经验和风格。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生动幽默、启迪思维、主导主题。

7.教学体会

教师课后的心得体会是教师对课程教学中知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某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重点和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应用、师生双边活动的设计、教学效果等课堂教学过程情况的总结与分析,为今后的教学提供经验和素材。

四、教案编写的参照程序

教案编写的步骤大致如下:⑴钻研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了解学生情况;⑵确定本次课的教学目标与要求,教学目标一般说应包含知识教学、能力发展、素质教育三个方面;⑶确定本节课的主要知识点、重点和难点;⑷将课程内容及其结构与教学对象的认识结构有机对应,构架教学内容的逻辑路线,设计讲述策略;⑸准备好教学资源(即教学媒体)。

五、教案的使用及检查

1. 课堂讲授、实验实习课教学均要编写教案。

2. 教师编写教案要使用黄河科技学院统一的教案格式。

3. 教师任课时必须随身携带教案。

4. 教师在授课前要将教案交教研室主任阅批。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审阅教案,提出指导意见。合格教案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教师方可授课;不合格教案必须重新修改,经认定合格后,教师方可授课。

5. 无教案上课教师按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6. 各系(部)、督导组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教研处将随时抽查教师教案,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7. 教研处、各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后需在教案上签字。

六、教案的管理

1.教案作为教学文件加以管理。

2.教师授课时应有教案和讲稿。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和讲稿,开学初由教研室主任审阅。

3.凡电子版的教案和讲稿,必须打印出来使用。

4.由于课程类别、教学内容、教师个人风格的差异,教师可以编写个性化的教案,但必须包含上述教案要求所列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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